一、工程发包形式包括哪些
工程发包形式包括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建筑工程发包是建设单位将所要进行的建设任务以总承包合同或部分总承包合同的方式发给承包单位的过程,建筑工程发包可以采用公告或邀请书等方式,并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资料图】
《建筑法》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发包的条件是怎样的
找法网提醒,建设工程发包的条件是:
1.必须具有筹建许可证;
2.必须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必须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必须具有建设工程所在地块的立项批文。
《建筑法》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建筑法》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三、发包人解除合同予以支持的情形有哪些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4.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5.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